福建省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学校资助项目使用情况调研指导的通知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23-04-04 09:39来源:省教育发展基金会 闽教发基〔2023〕5号 各有关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福州实验小学、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2021年11月以来,根据我省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结合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捐赠要求,面向有关县(市、区)中小学校实施资助项目,先后开展了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教育关爱“筑梦行动”、乡村振兴重点县及欠发达老区苏区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和义务教育学校人工智能教育器材配置等三项公益资助活动。为确保捐赠项目的落实落地,经研究,决定对受资助学校项目使用情况进行调研指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指导时间 2023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调研指导对象 接受公益资助的18个县(市、区)34所中小学校(分类名单见附件)。 三、调研指导内容 1.各地和各校重视公益资助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按照要求认真部署,强化责任,加强监管,确保各个项目的落地落实情况。对爱心捐赠和公益资助活动社会宣传情况。项目实施经验成效、典型事迹总结提炼和推广情况。 2.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教育关爱“筑梦行动”资助项目。资助资金分配使用方案按要求制定和执行情况,重度残疾送教上门学生审核情况,安排送教人员安排情况。实行资助对象、资助情况、资助金额三公开落实情况。 3.乡村振兴重点县及欠发达老区苏区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资助项目。下达的每县1所10万元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资助资金,是否严格按照经各县申报我会审校的项目内容,用于学校添置教学仪器和图书装备等。加强项目实施监管,确保项目资金规范管理、专款专用及效益发挥情况。 4.首批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器材资助项目。学校结合实际制定教学活动方案,重视发挥捐赠设备作用,提升资源使用效益情况。推进人工智能教育与科学课程、校本课程开发建设结合的实践探索情况。学校坚持“五育”并举,以人工智能教育培养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助力学生减负增效,深入推进人工智能教育情况。 四、调研指导工作要求 请各有关县(市、区)教育局按照要求,开展调研、形成总结报告,于5月15日前发送我会电子邮箱:fjjsjjh@126.com。联系人:陈老师,0591-87091205,13799361560。
福建省教育发展基金会
(基金会公众号) 附件: 接受我会公益资助的项目县项目校名单 (共18个县34所中小学校)
1.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教育关爱“筑梦行动”资助项目 诏安县:阳光特殊教育学校 顺昌县:顺昌县特殊教育学校 宁化县:宁化县特殊教育学校 古田县:古田县明智学校 2.乡村振兴重点县及欠发达老区苏区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资助项目 政和县:外屯中心小学、外屯中学 大田县:石牌中心小学、石牌初级中学 连城县:文亨中心小学、第二中学分校 平和县:育英小学、平和第三中学 寿宁县:斜滩中心小学、武曲中学 3.中小学首批人工智能教育器材资助项目 福州市:福州市魁岐小学、闽江师专附属实验小学 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小学、莆田市第二实验小学 三明市:明溪县实验小学、三元区第二实验学校 泉州市:泉州市晋光小学、石狮市实验中学附属小学、 晋江市第二实验小学、晋江市第八实验小学 漳州市:漳州市实验小学、龙海区石码中心小学 南平市:南平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龙岩市:龙岩市实验小学、龙岩市实验学校 宁德市:福安师范学校附属小学、蕉城区民族实验小学 平潭综合实验区:平潭第二实验小学 省属小学:福州实验小学、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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